用自有机械设备帮助施工是否属于清包工?

禾兑笔记 人气: 时间:2023-03-24
摘要: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问题内容:

  我公司和甲方签订了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但是在施工过程中我公司除需要提供劳务外还需要用自有的机械设备帮助施工,问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为建筑服务中的清包工适用简易计税么?即“完全人工开挖土石方”和“用机械设备开挖土石方”是不是都可以算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

  答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您好!

  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七)项第1点: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对该问题仍有疑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咨询,如有其他疑问请致电四川省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答复机构:成都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3-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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