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合同是否应该缴纳印花税,如要缴纳,按照什么类型合同缴纳?

禾兑笔记 人气: 时间:2023-03-24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问题内容:

  您好!我司与第三方公司签订业务推广合同,委托第三方公司在各媒体平台(抖音、百度网站)进行业务推广,包括以图片、文字、视频形式进行介绍或推广,请问该推广合同是否应该缴纳印花税,如要缴纳,按照什么类型合同缴纳?该第三方公司开票内容是“数据信息服务费”。

  答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您好!

  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第三条 本法所称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

  证券交易印花税对证券交易的出让方征收,不对受让方征收。

  第四条 印花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对该问题仍有疑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咨询,如有其他疑问请致电四川省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答复机构:成都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3-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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