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2022年7月新增合伙人资本,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问题内容: 我们是一家合伙企业,2022年7年新增了3500万合伙人资本,请问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答复内容 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合伙企业出资额不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不征收资金账簿印花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答复机构:浙江12366中心 答复时间:2023-03-23
答: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帐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按照“两则”及有关规定,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新会计制度,统一更换会计科目和账簿后,不再设置“自有流动资金”科目。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税目税率表中“记载资金的账簿”的计税依据已不适用,需要重新确定。为了便于执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二、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答复机构:浙江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0-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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