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可以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问题内容: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可以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的规定:“四、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1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答复机构: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3-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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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是建筑公司小规模纳税人,刚刚开了一张普票,税率选成了3%,对方已经把发票交到甲方,拿不回来了,请问我可以放弃优惠吗?
答: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纳税服务规范3.0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或者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四十八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答复机构: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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