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给猪买的财产保险,对方给我们开的不征税发票是否合理?

禾兑笔记 人气: 时间:2020-01-28
摘要:应当开具免税发票,为种植业、养殖业、牧业种植和饲养的动植物提供保险的业务免征增值税。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3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十)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问:单位给猪买的财产保险,对方给我们开的不征税发票是否合理?

  答:应当开具免税发票,为种植业、养殖业、牧业种植和饲养的动植物提供保险的业务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3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十)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适用范围:全国通用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运行维护:《禾兑笔记》编辑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QQ:3571296897    微信:zznn9168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9673号    浙ICP备1804158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