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额不超起征点,但是有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是否需要缴纳?
摘要: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额不超起征点,但是有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是否需要缴纳?自2016年2月1日起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看的不是增值税和消费税,而是销售额。城建税在此处并没有减免规定,当季如果有消费税还需要缴纳城建税。
问: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额不超起征点,但是有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是否需要缴纳? 答:自2016年2月1日起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看的不是增值税和消费税,而是销售额。城建税在此处并没有减免规定,当季如果有消费税还需要缴纳城建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适用范围:全国通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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