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补偿金如何缴纳个税?

禾兑笔记 人气: 时间:2020-01-28
摘要:参照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补偿金个税处理方法进行缴纳个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2、如果按月发放,则每月均需要申报此笔竞业限制补偿金,次月申报时,需要将之前累计发放的竞业限制补偿金进行合并申报,以前月份已经申报缴纳过的个人所得税可以抵减。

  问:竞业限制补偿金如何缴纳个税?

  答:参照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补偿金个税处理方法进行缴纳个税。

  注:1、个人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2、如果按月发放,则每月均需要申报此笔竞业限制补偿金,次月申报时,需要将之前累计发放的竞业限制补偿金进行合并申报,以前月份已经申报缴纳过的个人所得税可以抵减。

  参考文件:深地税发[2008]416号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

  政策依据:《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向个人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深地税发[2008]416号)个人因与原用人单位签订竞业限制条款(或协议),在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内,不得从事与原单位相竞争的业务,由此而取得用人单位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费,属于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应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的相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五、关于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政策(一)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适用范围:深圳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运行维护:《禾兑笔记》编辑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QQ:3571296897    微信:zznn9168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9673号    浙ICP备1804158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