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交以前年度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是否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摘要:补交以前年度公积金,个人按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部分一般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常见的有如下两种方法:方法一:追溯到职工对应补缴月份的工资收入中扣除,多缴的个人所得税可以从以后应缴税款中抵扣;方法二:从补缴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中扣除,抵扣不完的可以从个人下期工资薪金收入中继续扣除。
问:补交以前年度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是否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补交以前年度公积金,个人按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部分一般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常见的有如下两种方法: 方法一:追溯到职工对应补缴月份的工资收入中扣除,多缴的个人所得税可以从以后应缴税款中抵扣; 方法二:从补缴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中扣除,抵扣不完的可以从个人下期工资薪金收入中继续扣除。 温馨提示:具体建议您与当地税局沟通,按照税局要求处理。 参考文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国通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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