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企业性单位对外出租不动产收取的预收款,能否以分摊后的销售额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摘要:非企业性单位对外出租不动产收取的预收款,能否以分摊后的销售额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行政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委会等非企业性单位一次性收取租金取得的租金收入,不适用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政策规定,不能以分摊后的销售额享受普惠性免税政策。
问:非企业性单位对外出租不动产收取的预收款,能否以分摊后的销售额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答:行政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委会等非企业性单位一次性收取租金取得的租金收入,不适用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政策规定,不能以分摊后的销售额享受普惠性免税政策。 参考文件: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答复汇编 问题54 适用范围:全国通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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