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何时可申请变更纳税期限?
摘要:为确保小规模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在每个会计年度内的任意时间均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选择变更其纳税期限,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但选择变更纳税期限后,当年12月31日前不得再次变更。
问: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何时可申请变更纳税期限? 答:为确保小规模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在每个会计年度内的任意时间均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选择变更其纳税期限,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但选择变更纳税期限后,当年12月31日前不得再次变更。 温馨提示: 1.当地税局有特殊要求的,以当地要求为准。比如河北、深圳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期限为按季申报,不可以选择按月申报增值税。 2.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政策依据:《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的解读》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9年第24号)第十一条 适用范围:全国通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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