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企业采暖费收入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摘要: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供暖期结束,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但免征增值税的采暖费收入应当单独核算。注: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包括供热企业直接向居民收取的、通过其他单位向居民收取的和由单位代居民缴纳的采暖费。
问:供热企业采暖费收入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答: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供暖期结束,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但免征增值税的采暖费收入应当单独核算。 注: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包括供热企业直接向居民收取的、通过其他单位向居民收取的和由单位代居民缴纳的采暖费。 参考文件:财税[2019]3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适用范围:全国通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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