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的房屋出售后是否仍需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摘要:自用的房屋出售后是否仍需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自用的房屋自出售的次月起不再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 三、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截止时间的问题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问:自用的房屋出售后是否仍需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答:自用的房屋自出售的次月起不再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 三、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截止时间的问题 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适用范围:全国通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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