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外籍员工、港澳台员工、离退休人员、临时工等是否计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摘要:均需要计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参考文件:《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及粤财社[2017]51 号文件规定,用人单位聘用外籍员工、港澳台员工、离退休人员、临时工,包括应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劳动合同人员(如使用的农村户籍人员)、处于试用期人员、编制外招用人员、派往外单位工作(工资仍由本单位发放的人员,如挂职锻炼、外派工作)等的工资均计入工资总额,以上人员均计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问:聘用外籍员工、港澳台员工、离退休人员、临时工等是否计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答:均需要计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参考文件:《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及粤财社[2017]51号文件规定,用人单位聘用外籍员工、港澳台员工、离退休人员、临时工,包括应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劳动合同人员(如使用的农村户籍人员)、处于试用期人员、编制外招用人员、派往外单位工作(工资仍由本单位发放的人员,如挂职锻炼、外派工作)等的工资均计入工资总额,以上人员均计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适用范围:广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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