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房地产收入为外币如何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摘要:土地增值税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为外国货币的,以取得收入当天或当月1日国家公布的市场汇价折合成人民币,据以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以分期收款形式取得的外币收入,也应按实际收款日或收款当月1日国家公布的市场汇价折合人民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二十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十五条
问:转让房地产收入为外币如何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答:土地增值税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为外国货币的,以取得收入当天或当月1日国家公布的市场汇价折合成人民币,据以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以分期收款形式取得的外币收入,也应按实际收款日或收款当月1日国家公布的市场汇价折合人民币。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二十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十五条 适用范围:全国通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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