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是否可以简易计税?
摘要: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是否可以简易计税?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问: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是否可以简易计税? 答: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第三条 适用范围:全国通用 问:我司主营业务为非学历教育。经查财税[2016]68号文,非学历教育可以申请增值税简易征收。我司2020年1月起,变更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请问我现在可以申请简易征收嘛?请问如何申请。谢谢! 答:您好: 您的提问收悉。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非学历教育可以申请增值税简易征收。在申报时自行填写简易计税项目。 感谢您的咨询!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上海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答复时间:2020-02-06 答复单位:上海市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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