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2001]41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过程中房屋产权变更登记不征契税的批复

禾兑笔记 人气: 时间:2001-06-07
摘要: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改制承受房地产申请免征契税的请示》(京地税地[2001]28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组建过程中承受原北京矿物局及其所属企业、原北京市煤炭总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房屋产权,属于企业新设合并中的资产划转,不是房屋产权交易行为,不征契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过程中房屋产权变更登记不征契税的批复

国税函[2001]415号               2001-06-07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改制承受房地产申请免征契税的请示》(京地税地[2001]28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组建过程中承受原北京矿物局及其所属企业、原北京市煤炭总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房屋产权,属于企业新设合并中的资产划转,不是房屋产权交易行为,不征契税。

标签: 契税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运行维护:《禾兑笔记》编辑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QQ:3571296897    微信:zznn9168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9673号    浙ICP备1804158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