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从事来料加工业务,对应的进项税额是否需要进项转出?
摘要:生产企业从事来料加工业务,对应的进项税额是否需要进项转出?生产企业从事来料加工复出口业务属于免征增值税范围,对应进项税额需要转出。
问:生产企业从事来料加工业务,对应的进项税额是否需要进项转出? 答:生产企业从事来料加工复出口业务属于免征增值税范围,对应进项税额需要转出。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规定:”六、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出口货物劳务,除适用本通知第七条规定外,按下列规定实行免征增值税(以下称增值税免税)政策: (一)适用范围。 …… 1.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规定的货物,具体是指: …… (12)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 适用范围:全国通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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