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建设费应缴费额归属山西省地方收入部分的减征比例(山西)
摘要:文化事业建设费应缴费额归属山西省地方收入部分的减征比例(山西)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山西省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晋财综[2019]44号
问:文化事业建设费应缴费额归属山西省地方收入部分的减征比例(山西) 答: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山西省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 参考文件:晋财综[2019]44号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适用范围: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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