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但是未及时享受,是否可以追补享受?
摘要:企业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但是未及时享受,是否可以追补享受?企业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而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未及时享受该项税收优惠的,可以追溯享受并履行备案手续,追溯期限最长为3年。政策依据:财税[2015]119号 第五条
问:企业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但是未及时享受,是否可以追补享受? 答:企业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而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未及时享受该项税收优惠的,可以追溯享受并履行备案手续,追溯期限最长为3年。 适用范围:全国通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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