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提足折旧的房产是否要交房产税?
摘要:已提足折旧的房产是否要交房产税?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新政发[1986]137号)第六条规定:已提足折旧的房产,可不计征房产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房产税计税依据,按国务院《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试行条例》规定的年限
问:已提足折旧的房产是否要交房产税? 答: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新政发[1986]137号)第六条规定:已提足折旧的房产,可不计征房产税。 政策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房产税计税依据,按国务院《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试行条例》规定的年限,折旧费未提足一半的,可一次减除房产原值的百分之三十,已提足一半以上的,可一次减除房产原值的百分之四十后的余值计算纳税;已提足折旧的房产,可不计征房产税。 适用范围:新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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