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开展创新创业培训。实施高校教师创新创业能力和素养提升计划,完善高校“双创”指导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的保障激励政策,将高校教师指导创新创业、推进创新创业成果转化等工作业绩纳入学校绩效考核。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统计局 福州海关 厦门海关 福建省商务厅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福
全面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根据征收管理需要,由属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将森林植被恢复费的缴费主体、缴费金额、预算级次、收入分成等相关费源信息及时传递至同级税务部门。属地税务部门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对传递的费源信息进行完整性审核并回传给相应级次的林业主管部门复核。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有关要求,现将福建省2022年度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名单公示如下。
从检查情况看,存在共性问题如下:一是实质性审计程序缺失或不足,在函证、监盘、截止性测试、计价测试等程序存在不同程度的执行不到位情况;二是风险评估、控制测试程序不到位,大都以格式化底稿完成;三是复核流于形式,大多在报告签发流程中以电脑打印姓名的形式体现,未见分析性复核的轨迹,未披露新准则对会计科目的影响。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制造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升至100%政策,营造有利于数字经济发展的环境。落实对远洋捕捞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海水养殖、内陆养殖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护航海洋经济发展。发挥以环境保护税为主体,资源税、消费税、车船税和车辆购置税相配合,覆盖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领域各环节的绿色税制体系作用,服务绿色经济发展。落实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减半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等税费优惠政策,企业开展符合条件的文化创意设计活动发生
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代开发票的,在代开票环节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个人所得税由扣缴义务人按规定预扣预缴和办理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对需办理汇算清缴的,由个人于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到汇算清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代开发票单位在开具发票时,应在发票备注栏内统一注明“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依法扣缴”。
2022年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其中: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不低于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同步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不低于30元,2023年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5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有关要求,现将2022—2024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公布如下
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对取得的应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免税手续。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等规定,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城乡居民应至医疗保障部门进行参保登记后,方可至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已参保的缴费人在申报时发现无有效缴费信息的,应至医保部门重新确认参保登记信息。
本专家提示由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起草,不能替代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相关要求,仅供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参考。由于被审计单位的情况千差万别,专家提示亦并非对所有可能出现问题的全面描述,其结论亦可能会因不同情况而有所改变,注册会计师在使用时应当合理运用职业判断。
针对个人代开发票次数暂无具体文件规定,具体代开过程由税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感谢提问。
自2022年11月30日起, 福建省(不含厦门市, 下同)纳税人可接收厦门市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包括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折叠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通常情况下,被审计单位对经销商的销售收入与开具的税务发票金额应当一致,但实务中可能存在经销商要求被审计单位在其控制的不同经销主体之间调整开票金额的情形,可能存在终端客户要求被审计单位直接开具终端客户抬头的发票的情形,也可能存在经销商为自然人,不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等情形,导致合同主体、发货主体和发票主体不一致,从而需要执行进一步核查程序的情形。
据推广进度和试点工作安排,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试点地区范围将分批扩至全国,具体扩围时间以开票试点省(区、市)级税务机关公告为准。福建省纳税人可同步接收新增开票试点省开具的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三。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第七百八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促进评价结果与会计人员培养、使用相结合,鼓励用人单位将会计人员聘用、使用制度与职称制度相衔接,引导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岗位要求择优聘任具有相应职称的会计人员。
码”上展示开办时间、注册资本、经营状态和法人代表等企业基础信息,“码”上查询企业纳税信用评价信息、是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近36个月纳税申报缴纳情况、违法违章记录,“码”上汇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高新区瞪羚企业”、建筑企业资质、“专精特新企业”等企业各类资质信息。
公办幼儿园的免征增值税收入为经省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以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民办幼儿园的免征增值税收入为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费用项目。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可关注“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了解或拨打咨询电话:12345转7。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事宜可关注“福建税务”、“福州税务”微信公众号了解或拨打咨询电话: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主管税务机关收到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后,核对申请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的及时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资料或不予受理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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