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相关收费项目全部纳入清单,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开,明确收费主体、对象、范围、标准等,即时更新,清单之外无收费,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及其他违规收费。
为综合反映与科学评价我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发展水平,引导事务所坚持质量导向、树立风险意识、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加强诚信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创新税收精准监管方式,优化京津冀地区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天津市税务局和河北省税务局联合制定了《京津冀地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本《清单》适用主体为在京津冀地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当事人。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且实行查账征收的,在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 表)》。
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38号文件规定,依据本通告的2023年度农产品耗用率,对2022年度已计算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纳税调整;2023年度不再试点成本法的纳税人,根据2022年实际农产品耗用率对2022年度已计算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纳税调整。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 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 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对《京津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进行更新,新增“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纳税信用复核”等26项业务,删除“一般纳税人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等5项已取消业务,现将新版《清单》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项目鉴定办法》修订后分为15条,分别是:第一条目的及依据,第二条对企业的要求,第三条鉴定的范围,第四条鉴定部门,第五条鉴定的内容,第六条鉴定系统,第七条鉴定程序和时限,第八条鉴定需要企业提供的资料,第九条鉴定专家,第十条复核鉴定,第十一条对鉴定人员的要求,第十二条协同工作机制,十三条统计汇总,第十四条解释权,第十五条实施日期及有效期。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工业产业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下简称配套费)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提出了宝贵建议。
自2023年1月1日起,在河北省注册登记并办理涉税事宜的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实施市场监管部门企业年度报告信息(以下简称“企业年报”)和税务部门企业财务会计报表(以下简称“税务年报”)相关信息的“多报合一”。
财政部、税务总局此次集中延续39项税费优惠政策和4项降费政策,是落实中央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要求的重要举措,旨在保持减税政策的连续性,持续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新活力,对冲部分政策调整带来的影响。
自2023年1月1日起,将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两项非税收入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2023年1月1日以前审核(批准)的相关用地申请、应于2023年1月1日(含)以后缴纳的上述收入,收缴工作继续由原执收(监缴)单位负责,按原途径征缴入库。
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企业研发项目立项后应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之前及时填报《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知识库建设。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对企业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高频问题和最新政策,按照“一问一答”形式,提前制定统一答复口径,及时更新至同级12345知识库,开展培训宣讲或者驻场指导。
为规范河北省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和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共同制定了《河北省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全面清理企业跨区域经营和迁移限制,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健全市场主体歇业制度,简化歇业环节税收报告,简并歇业状态所得税申报。
根据推广进度和试点工作安排,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试点地区范围将分批扩至全国,具体扩围时间以开票试点省(区、市)级税务机关公告为准。河北省纳税人可接收新增开票试点省开具的发票。
市场经营户应在货物报关出口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市场采购贸易出口货物免税申报;委托出口的,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可代为办理免税申报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对申报缴费、缴费查询、凭证打印等事项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拨打税务部门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咨询;对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享受等事项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
对全职到我省工作的国家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在享受各地各单位引人政策基础上,省财政给予每人最高100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和200万元安家费。由各地制定政策,根据其工资性年收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总额情况给予奖励。
每年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培育库企业组织不少于一次的税费政策培训辅导,严格落实各项退税减税降费缓缴政策,主动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做到符合条件的企业应知尽知、快享直享。
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价格认定规则和规范,履行受理、实物查验或勘验、市场调查、分析测算、内部审核或集体审议、文书签发、送达、归档等工作程序。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加强对涉及实名制管理相关投诉举报事项的调查处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加强对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本目录所称税务规范性文件,是指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单独或牵头依照法定职权和规定程序制定并发布的,影响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在本辖区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文件。
对旅游民宿投资建设、改造升级可给予资金补贴或提供贴息贷款,对评定等级的旅游民宿可给予资金奖励,对返乡进行旅游民宿开发创业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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