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根据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第九章要求披露保险合同计量方法、输入值和假设、余额调节表等相关信息的,已经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有关保险合同会计估计变更的披露要求,无需重复披露。
为深入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使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完善更好地满足我国利益相关方需要,请贵单位组织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并于2023年2月17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们。反馈意见请针对征求意见稿中所列问题,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A 公司将软件产品交付给 B 公司时,A 公司并未在系统中对 B 公司开放自动获取激活码的权限,B 公司想要使用软件产品仍需支付完软件采购价款并经过 A公司的审核批准,因此 B 公司并不能主导软件产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经济利益,此时 B 公司未取得软件产品的控制权。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财会〔2006〕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财会〔2006〕3号,以下简称固定资产准则)等相关规定,将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与存货的生产和加工相关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按照存货成本确定原则进行处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专设的销售机构等发生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按照功能分类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实现企业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一般企业会计准则上规定是资产负债表日,就需要进行外币折算确认汇兑差额。一般情况需要按月或者按季进行外币折算,不过实务中外币业务不多的企业也可以按年折算确认汇兑损益的。
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无论包装物周转使用期限长短,超过一年(含一年)以上仍不退还的均应并入销售额征税。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保持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我们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长期待摊费用是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比如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
收入确认和计量不恰当、金融工具分类与后续计量不准确、或有对价确认和计量不合理、债务重组损益确认时点不恰当、商誉减值测试不恰当、集团财务公司存款列报不正确等。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会计准则在我省贯彻实施,以高质量会计信息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财政管理工作全局,我厅制定了《进一步推进企业会计准则贯彻实施工作方案》(见附件),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对于新收入准则,各主管财政部门应督促指导企业重点关注履约义务是否满足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条件、企业一项交易中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运输服务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等实施重点难点问题。
推动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对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建立企业会计准则闭环工作机制,打通准则的制订完善、指导实施、强化监管三大主要环节,持续加强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有关准则实施机制,加大指导实施力度,组织动员各方力量共同推动准则执行效果和会计信息质量提升是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能。
企业需要作出职业判断的交易或事项(包括收入确认、预计负债、预期信用损失、公允价值计量等),直接影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应当关注各项职业判断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与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的账面价值相关的信息,包括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的期初和期末账面价值、对上述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确认的减值损失、在本期确认的包括在合同负债期初账面价值中的收入、前期已经履行(或部分履行)的履约义务在本期调整的收入、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与通常的付款时间之间的关系以及此类因素对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账面价值的影响的定量或定性信息、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的账面价值在本期内发生的重大变动情况等。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对于确定收入确认的时点和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以及这些判断的变更,包括确定履约进度的方法及采用该方法的原因、评估客户取得所转让商品控制权时点的相关判断,在确定交易价格、估计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分摊交易价格以及计量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等类似义务时所采用的方法、输入值和假设等。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但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合同折扣或可变对价仅与合同中一项或多项(而非全部) 履约义务相关的,本集团将该合同折扣或可变对价分摊至相关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单独售价,是指本集团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集团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对于确定收入确认的时点和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以及这些判断的变更,包括确定履约进度的方法及采用该方法的原因、评估客户取得所转让商品控制权时点的相关判断,在确定交易价格、估计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分摊交易价格以及计量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等类似义务时所采用的方法、输入值和假设等。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本集团为提供中水管道接驳工程而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并在确认收入时,按照已完成劳务的进度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本集团将为获取中水管道接驳工程合同而发生的增量成本,确认为合同取得成本,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合同取得成本,在其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合同取得成本,本集团按照相关合同下确认与中水管道接驳工程收入相同的基础摊销计入损益。如果合同成本的账面价值高于因提供该工程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本集团对超出的部分计提
本集团的混凝土业务存在客户支付款项与承诺的商品所有权转移之间的时间间隔超过一年的合同,考虑重大融资成分后将应收款项于长期应收款列报。本集团在计算重大融资成分时参考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并考虑一定的风险加成作为折现率,2018 年的折现率为 5%。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集团为所销售的商品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集团按照五、21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的服务类质量保证,本集团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时,本集团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
销售商品的收入,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①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③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④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⑤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本集团根据合同的约定,作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客户要求的品类、标准和时间及时履行供货义务。不同客户和不同产品的付款条件有所不同,国内普管客户一般先收款后发货,国内油套管客户一般在客户开票结算后 3-6 个月收款。出口业务主要为现汇收款,油套管产品大部分客户为预收款,尾款发货前付清或者是见提单复印件付清,石油机械部件的信用期一般为两个月。
企业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应当采用与本企业其他采购相一致的方式确认所购买的商品。企业应付客户对价超过向客户取得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冲减交易价格。向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企业应当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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